在今時今日的
政治環境中,民主制度可以說是最為流行的政治制度。對很多人來說,只有民主制度才是最先進的、最有效的治國方式,能夠令一個國家迅速地得到發展及秩序。對成功實行民主制度的國家而言,以上所言的確是事實,但是這是否代表他們所行的民主制度是十全十美、萬無一失呢?如果它存在著問題時,
中國傳統思想的哪一部份對改善民主制度的問題起著作用呢?對現代社會而言,這是一個相當重要的課題。
民主制度自啟蒙時代的構想開始,到今日已經有幾百年的歷史。在這幾百年中,民主制度本身一直得到發展、改革。但是,隨著民主制度的日漸普及,它也造成了不少問題,其中最重要的問題是個人主義的扭曲。民主制度特別重視個人在社會中的權利,不過隨著現代社會物慾的高漲以及缺乏對個人的價值的提昇,個人權利之重視結果變成自私自利、只重視
自己而不理他人的自我主義。另一方面,由於對由自我主義造成的孤立感十分抗拒,人會傾向屈服於權威之下,結果令人失去作為知識、價值主體的意義以及自我,令人失去獨特的價值。
為此,在推行民主制度的同時,最好在民主制度中灌入新的養分,而這種新養分可以在中國傳統思想中找到,這就是儒家思想中有關人的思想。首先,它非常重視個人的人格以及性格的不同,而且講求對彼此不同之處的尊重,以做到「和而不同」。同時,對其他人的權益也要重視。正所謂「己所不欲,勿施予人」。另一方面,由於人在任何時期都有其價值,故此對社會中的任何人士的權益都必須尊重。如果真的能夠做到有關儒家重人思想的話,人就會懂得在追求自己權利的同時也注意到其他人以及社會的權利(這包括社會上的任何階層的人,因為他們各自有自己的價值)。另一方面,由於對各人在性格、價值的重視,令人較為不易產生孤立感,亦不會因此而盲目服從於權威之下而失去自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