你們不是很愛講法 憲法最大啦
第八條 人民身體之自由應予保障。除現行犯之逮捕由法律另定外,非經司法或警察機關依法定程序,不得逮捕拘禁。非由法院依法定程序,不得審問處罰。非依法定程序之逮捕,拘禁,審問,處罰
人民遭受任何機關非法逮捕拘禁時,其本人或他人得向法院聲請追究,法院不得拒絕,並應於二十四小時內向逮捕拘禁之機關追究,依法處理。
這次的事情可以找大法官釋憲喔
相信有接受過國民中學
教育應該就知道憲法大於任何法令跟命令
或許你們離的時間比較遠啦
不過我離十年而已所以還記得啦
不要跟我說些廢話為啥不申請
他們訴求就是申請制改報備制
申請不是打
自己嘴巴?
紅衫軍訴求不是這樣都沒申請了
直接就地合法啦
我看你們要反駁我的先一起開會 問些有意義的
還有不要我說
馬英九怎樣 就綠XX 綠OO
我又不支持
民進黨 罵馬就是支持退步黨喔
我看你們扣帽子最行
陳水扁貪污有分我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