退休軍人登陸 遭逮捕風險仍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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聯合報╱
記者李志德、李順德/
台北報導】 2008.12.26 03:53 am
行政院開放部分公務員前往大陸,但有關軍人的規定未更動;情報界人士認為,部分軍人赴大陸仍極度危險,國防部軍事情報局長都對離退人員宣導,就算管制期滿,也不宜進入大陸;曾有依法判決共諜徒刑的軍法官,退休後到大陸旅行,遭到「逮捕歸案」。
行政院昨天一口氣修了三項行政命令,允許未涉國家機密的十一職等以上公務員、警監三階以上的警察人員,可「不限事由」,經許可赴陸從事公務或觀光,但對軍人赴大陸的規定未更動。
情報圈人士透露,軍情局定期對離退同仁發出「不宜入陸宣導通知書」,指出中共當局會將局裡現職及退職人員的資料,逐一建立檔案,再以電腦連線的方式過濾、清查,「吾人進入大陸地區,無論
旅遊、探親或經商,都有可能遭中共調查、逮捕」。信中警告,縱使依法已解除管制,「入陸風險依然存在,且任何的事後補救都是枉然」。
情報圈人士分析,大陸不像
台灣的刑事犯有「追訴效期」,軍情局人員就算退休,到大陸都可能觸犯「叛國」、「間諜」等罪名,遭「逮捕歸案」,或被當作重要情報來源調查或盤問。前國安局人事處長潘希賢退休後,到大陸做生意被捕,國安局內勤工作人員、組織全數曝光。
另一外界不知的案例,是有史以來在軍情局潛伏最久的共諜李志豪,被捕後遭某軍法官依法判決「無期徒刑、不准假釋」。這位軍法官退伍很長一段時間後,赴大陸旅遊,仍被對岸逮捕「歸案」,花了很大力氣才救出來。
內政部次長林中森強調,為維護國家安全及利益,「特殊涉密人員的登陸限制維持不變」,包括從事國防、機密科技研究者、駐外人員、任職國安局、國防部、法務部調查局等機關人員,非經專案許可,不得前往大陸。